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学院决定开展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依据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导师遴选与审定文件(2022年修订)。
二、个人申请(11月2日-11月15日)
新增校内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硕导申请表》),使用“e站通”服务平台提交至学院。《硕导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交至学院D247。
三、学院审核(11月16日-11月20日)
1.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议,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
3.学院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研究生院复核备案(12月)
新增硕士生导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复核备案,备案成功的硕士生导师正式取得上岗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巩贤老师,电话:0532-8698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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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