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提醒如下:
1.明确基层党组织任期
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二级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2.做好换届工作的组织
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所在二级党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学生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所在学生党总支统一部署和安排。
3.落实换届提醒制度
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时,应报上一级党组织研究批准,延期或提前换届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上级党组织应于每年年初梳理本年度所属党组织任期届满情况,列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台账》(附件1),提前6个月下发《基层党组织换届告知书》(附件2),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4.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法》有关要求。
5.报送相关材料
换届选举结束后应尽快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选举情况。主要内容是: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有效票数、每个委员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选举的结果;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等。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总支换届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二级党委批准,学生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学生党总支批准。
各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的报告和上一级党组织的批复由二级党委于换届结束15天内,将纸质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彦丽 ,电话:0532-86981893。
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