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经科技部登记核准,2011年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设立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0221号)。2014年,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授予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直接推荐资格,协会首次推荐的项目获得了201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旨在奖励在海洋工程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高新技术发明、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为做好2015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间应为2014年5月31日之前,涉及的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
2、申报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3、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4、项目涉及不同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5、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
6、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7、凡列入申报书的国家立项的项目,需以附件形式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
8、附件应尽量保持原文件页面大小进行翻印或复印,超过A4幅面的可以缩印到A4幅面。
9、论文、专著的作者,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至少有1人应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10、非技术发明类项目,不需提交查新报告。
二、申报要求
1、2015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通过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www.caoe.org.cn)申报,各单位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的格式及其填写说明准备申报材料。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相关资料请登陆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查询。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
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网上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以原件直接复印或翻印,与申报书一并装订成册)。
三、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刘培勇 86981831 lpy1980@upc.edu.cn
地址:办公楼13楼1304房间
附件:2015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手册
科技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