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根据《中国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修订)》(中石大东发〔2014〕52号)的要求,学校将启动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学术道德教育
1.院部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管理细则,并明确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安排。
2.院部要积极开展毕业设计动员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毕业设计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确定参加毕业设计学生情况,确保毕业设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院部及指导教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杜绝毕业设计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
4.对开展毕业设计改革试点的院部,要加强前期规划和引导,优化毕业设计工作模式,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做好毕业设计改革成效分析总结;未进行毕业设计改革的院部要积极探索研究,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毕业设计改革工作。
二、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1.毕业设计选题。
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注重与生产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际等结合,其比例应不低于80%;综述类、课件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的选题;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宜,对多人合作完成的题目,应有明确的分工要求。
各院部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选题工作,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仔细审核毕业设计选题信息,及时下发任务书,指导学生认真开展文献查阅、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考虑到下学期教学周数偏少,建议各院部于本学期末完成毕业设计选题工作。
2.论文抄袭检测。学校将继续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查工作,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进行全覆盖抄袭检测,各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在答辩前完成。指导教师为学生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要严格把关,指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
3.教师指导工作。为保证毕业设计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每周指导应不少于2次,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过程记录工作。
4.毕业设计开题。学校对开题工作不做统一要求,各院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开题,重在帮助和指导学生更好的开展毕业设计,开题形式可灵活多样。
5.论文写作规范。毕业设计和手册一律采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论文和手册撰写要求可参照学校提供的模板,院部也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
6.外文翻译要求。毕业设计中的外文翻译部分,由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学校对外文翻译的装订存档不做统一要求,由各院部根据本单位情况决定。
7.校外毕业设计。院部要加强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的管理,严格审核毕业设计选题、任务书和接收单位保障条件,并与接收单位签署指导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协议具体内容由院部和接收单位商定。院部和接收单位需为学生配备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填写《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校内指导教师对相关学生指导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
8.“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毕业设计。有“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毕业生的院部,要加强校企合作,按照相关要求,为学生配备双导师,共同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设置源于生产实践的毕业设计题目、共同指导学生结合工程实际问题开展毕业设计,使学生能够真正融入现场、融入工程,在企业“真刀真枪”地完成毕业设计。
三、毕业设计评阅、答辩与评优
1.各院部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评阅和答辩工作,严格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评阅与答辩的效果和质量。
2.各院部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答辩组织和实施工作;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秘书1人;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毕业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3.对于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答辩环节不可缺少,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具体方式由院部确定。
4.毕业设计答辩时间初步定为2015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优秀毕业设计评选: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53号)的要求,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评选工作,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比例不超过院部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5%。
四、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相关资料由院部统一保存,主要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作品等)、毕业设计手册、选题申报表、答辩记录、工作总结、外出毕业设计协议、毕业设计成果以及院部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五、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的材料及时间见下表,未要求报送的材料由院部留存归档。
序号 | 报送时间(2015年) | 报送材料 |
1 | 1月22日前 | 院部毕业设计工作计划 |
2 | 4月3日前 | 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不填成绩,电子版) |
3 | 答辩前3天 | 毕业设计抄袭检测相关材料 |
4 | 6月22日前(暂定) | 1.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纸质版)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
5 | 7月3日前 |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含成绩,电子版)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版) 3.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
六、其他
1.院部扎实做好毕业设计改革工作和“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毕业设计工作,学校将其作为教学检查和院部联评的重要内容。
2.毕业设计题目汇总表应按照学生所在院部进行汇总,确保选题数量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院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2014年7月,学校对毕业设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教师和学生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开展毕业设计工作。
联系人:赵新强;电话:86981896;邮箱:zhaoxq@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