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14-03-24浏览次数:407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管理办法》,现将201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年第一季度为提交上一年度的进展报告时间。所有未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不包括2013年立项项目)均需填写2013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于3月29日前登录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sdnsf.gov.cn/portal/,按照填写要求在线填写中期进展情况,不需提交附件。项目取得的成果需在年度报告中填写,以便结题时能自动导入到结题报告中。
二、注意事项:发表论文需为本项目研究内容,且标注本基金资助,未标注论文将不能算作本项目成果,不必录入系统。
其他事宜请与科研管理科联系:053286981837
科技处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