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14-06-05浏览次数:226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现将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年度进展报告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不包括2013年立项项目)均需填写2014年度进展报告(2014年3月31日前已提交进展报告的项目不必再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学校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2011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学校及省基金委审核后进入网上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学校审核后方可申请提前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一)时间安排
结题报告提交及审核分两个时间段集中进行。
1、2014年6月5日9:00至7月1日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于7月1日前将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财务决算表经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后交至科技处1302室。
2、2014年10月20日9:00至11月10日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于11月10日前将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财务决算表经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后交至科技处1302室。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2014版本结题报告(详见附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结题报告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应按照申报项目时填写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经费按照合同预算支出,且财务决算表需财务处、审计处签章。
2.发表论文应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标注本基金资助,未标注论文不能算作本项目研究成果,不必录入系统。
3. 请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时间节点。截至2014年11月15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4.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向科技处申请,若达到结题要求,可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 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科技处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