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及2015-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14-10-14浏览次数:2295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适应pc28预测在线预测神测网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善教学条件,不断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及2015-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 握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趋势,深入贯彻落实“三三三”本科教育培养体系的精神和要求,秉承“夯实基本教学条件,拓展创新开放功能,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 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方针,坚持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实效性的原则,按照“公共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学科大类实验教学平台、专业实验教学平台”三级平台的 建设思路,立足全局,统筹规划,推动专业建设水平提升和实践教学内涵发展,为培养创新性人才搭建高水平实验教学平台。
二、指导原则
1.科学设计、目标明确
各单位要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学校、学院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以新版本科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充分分析现状,科学设计实验室体系结构,统筹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目标。
2.突出重点、强化特色
教 学实验室建设应依托学科专业建设,在保障教学基本需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特色,注重完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注重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注重将科 学研究过程及成果、科技前沿等及时引入实验教学,注重实验室整体文化建设和氛围营造,注重开发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
3.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规划既要考虑前瞻性要求,又要考虑可以预测的实际经费状况,并充分做好建设项目的调研与论证工作,做到合理规划,厉行节约,避免分散建设和贪大求全。
4.整合共享、讲求效益
要进一步整合实验室资源,完善校、院两级实验室管理体系,推进实验室中心化建设,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合理衔接学院内部及其它单位的现有实验室资源与新增资源,注意发挥整体效益,积极开放共享,努力避免资源闲置、重复建设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思路,成立由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系主任(含实验中心主任)、学术带头人等组成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
2.注重调查研究。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吸取国内外高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经验,把握实验教学发展趋势,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不断优化实验教学体系,突出重点、强化特色、注重质量,保证规划水平。
3.科 学制定规划。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学科、专业、教学条件、科研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学校实验室调整和实验室用房面积等因素,在充分调 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形成本单位“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整体规划。规划中要对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发展进行单独说明。
4.做 好2015-2016年项目申报。2015-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是“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实验室建设整体规划的 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近两年建设的重点项目任务,遴选好项目负责人。建设项目必须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保证分年度规划项目的连续性,避免因长远发展目标不明 晰或人员变动而随意改变项目和规划。每年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项目经费预算要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确保1年内完成。
5.充分论证规划。各单位应组织由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本单位“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2015-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各单位论证会时间安排须提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单位论证。
各单位论证完成后,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规划和建设项目统一进行审核论证。
6.严格执行规划。通过学校审核论证的“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将作为学校2015-2020年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依据。未经许可,不得变动规划内容。
7.加强项目管理。各单位要对立项执行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资源闲置或重复建设等情况,将核减次年经费指标。
四、规划和申报书撰写
1.“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现状分析、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分年度建设经费预算、组织与实施、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具体撰写提纲参见附件1。
2.2015-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要统一填写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3)。申报书填写应依据新版本科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明确项目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和支出预算情况,申报购置万元以上设备(软件)须单独完成论证。
五、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各单位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调研和规划制定工作,提交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初稿和2015-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论证安排表(见附件2-4)。
2.11月16日-11月30日:各单位组织学术(教授)委员会、校内外专家对“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2015-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论证。
3.12月上旬:各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对“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2015-2016年建设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公示后报送教务处。
4.12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2015-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具体论证形式、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12月下旬:各单位根据学校审核论证情况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基本建设规划定稿,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zhihua@upc.edu.cn。联系人:王志华;电话:86981307。
 
2014年9月17日